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财会知识

财政部
关于印发《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5〕18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5-11-26
【字体: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商品期货市场发展需要,规范企业商品期货套期业务的会计处理,使财务报表更好地反映企业商品价格风险管理活动的目标、过程和结果,促进企业利用商品期货进行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5年11月26日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