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河北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2014-04-16
【字体:

注释:失效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为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行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取消“增值税普通发票限额核定初次核查”等33个进户执法项目。现将《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予以发布。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4月16日 

文件解读(点击显示/隐藏)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