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规定,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7月18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时间
文号
废止内容
1
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解答的函
2010年12月27日
所便函〔2010〕5号
全文废止
2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同期资料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3年3月8日
冀国税函〔2013〕55号
3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事项的通知
2013年7月19日
冀国税函〔2013〕160号
4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3年10月16日
冀国税发〔2013〕156号
5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3年10月25日
冀国税发〔2013〕161号
6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工资问题的批复
2014年10月13日
冀国税函〔2014〕273号
7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折扣折让销售问题的批复
2014年10月21日
冀国税函〔2014〕282号
8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5年1月4日
冀国税发〔2015〕2号
省局转发意见废止
9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存量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试推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5年3月20日
冀国税发〔2015〕61号
10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存量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5年5月19日
冀国税发〔2015〕101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解读
一、 《公告》的出台背景
为保证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规定,制定机关应当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 《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按照“谁发文、谁清理”的原则,共公布了10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