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清理工作部署及《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规定,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对涉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2017年全文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