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失效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全程网上办”清单和办税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加快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改革部署,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进一步提升办税便利化,现将我省国税系统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共327项予以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行,接受社会和纳税人的监督。
特此公告。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