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纳税人涉税风险,创新企业所得税管理服务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决定在事前提示政策风险的基础上,再增加事后数据审核提醒服务功能,根据税务机关掌握的财务数据、开票数据以及其他涉税信息,对纳税人已申报数据定期进行交叉比对分析,对审核发现的疑点数据通过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系统推送纳税人,允许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查纠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在报送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后,收到税务机关推送的预缴数据扫描疑点信息,认为确属申报表填写错误的,可在报送下一季度申报表之前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申报。
二、纳税人在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后,收到税务机关推送的汇缴数据扫描疑点信息,认为确属申报表填报错误的,可在汇算清缴结束前通过互联网(或办税服务厅)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三、纳税人在收到税务机关推送的扫描疑点信息,经自查认为申报数据无误的,无需办理更正申报,并可在该疑点信息后面做出标记,税务机关将不再作为风险疑点推送。
四、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推送企业所得税扫描疑点数据,属于优化纳税服务的举措,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税额、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