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备案类 减免税备案时间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备案类减免税备案时间的公告的解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的有关规定,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近日对备案类减免税的有关事项进行公告。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对公告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发布以来,集中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涉及备案类减免税的备案时间等方面。为此,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经过调查研究,就该问题予以明确。
二、主要内容
国家税务总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了纳税人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者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两种备案时间。对此,本公告予以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