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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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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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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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量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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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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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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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税务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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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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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注销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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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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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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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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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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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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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30日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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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处5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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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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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30日以上90日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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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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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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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含逾期90日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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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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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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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换证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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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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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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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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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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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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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30日以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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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处5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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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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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30日以上90日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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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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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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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含逾期90日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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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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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税务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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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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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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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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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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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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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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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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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30日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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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处5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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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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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30日以上90日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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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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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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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含逾期90日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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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可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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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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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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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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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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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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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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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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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30日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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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个人处50元以下的罚款;可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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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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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30日以上90日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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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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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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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含逾期90日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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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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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税务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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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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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依法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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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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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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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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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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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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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届满30日内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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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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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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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届满超过30日仍未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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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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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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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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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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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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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造成税款流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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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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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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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税款流失金额5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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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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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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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税款流失金额5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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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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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税务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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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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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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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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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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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利用骗取的税务登记证从事其他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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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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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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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骗取的税务登记证从事其他违法行为但未造成税款流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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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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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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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骗取的税务登记证从事其他违法行为造成税款流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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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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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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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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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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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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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30日内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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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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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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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30日以上,60日以内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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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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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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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60日以上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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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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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反账簿管理和完税凭证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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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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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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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纳税人有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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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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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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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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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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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法定期限30日以内的,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届满30日内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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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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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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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法定期限30日以上的,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届满30日内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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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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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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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届满超过30日仍未改正,或损坏、丢失、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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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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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反账簿管理和完税凭证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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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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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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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纳税人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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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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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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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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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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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法定期限30日以内的,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届满30日内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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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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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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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法定期限30日以上的,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届满30日内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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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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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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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届满超过30日仍未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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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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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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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故意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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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纳税人有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由税务机关报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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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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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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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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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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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且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届满30日内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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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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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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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且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届满30日内未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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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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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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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或其他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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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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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反账簿管理和完税凭证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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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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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肯入有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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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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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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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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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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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届满30日内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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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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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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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届满超过30日仍未改正,或损坏、丢失、擅自销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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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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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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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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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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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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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且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在1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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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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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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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届满超过30日未改正的,或者虽改正但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在10份以上5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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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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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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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在50份以上,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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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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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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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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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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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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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开具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下,或开具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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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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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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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未改正,或者虽改正但开具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或开具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上10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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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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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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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发票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开具发票数量在100份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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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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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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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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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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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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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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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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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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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未改正,或者虽改正但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上10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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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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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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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数量在100份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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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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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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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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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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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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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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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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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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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未改正,或者虽改正但造成危害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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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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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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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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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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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非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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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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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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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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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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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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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造成危害后果轻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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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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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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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不改正,或者虽改正但造成危害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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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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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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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进行虚假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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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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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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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本使用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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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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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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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本使用发票1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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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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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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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本使用发票2本以上,4本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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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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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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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本使用发票5本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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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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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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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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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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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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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下,或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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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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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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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未改正,或者虽改正但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或数量在10份以上10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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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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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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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发票数量在100份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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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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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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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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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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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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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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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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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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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未改正,凭证金额在1万元以下,或凭证数量在1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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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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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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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未改正,凭证金额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或凭证数量在10份以上10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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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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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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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凭证数量在100份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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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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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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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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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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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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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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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下,或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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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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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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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未改正,或者虽改正但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或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上10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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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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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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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发票数量在100份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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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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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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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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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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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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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定额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下,或非定额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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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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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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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未改正,或者虽改正但定额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或非定额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上10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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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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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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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发票金额在2万元以上,或非定额发票数量在100份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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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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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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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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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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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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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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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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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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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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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届满30日内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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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处500元以的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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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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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届满30日内未改正,或者因客观情况无法改正造成危害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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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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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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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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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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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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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或者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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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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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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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下,或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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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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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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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未改正,或者虽改正但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或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上10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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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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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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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发票数量在100份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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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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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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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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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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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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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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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下,或非定额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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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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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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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或非定额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上10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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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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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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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发票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非定额发票数量在100份以上,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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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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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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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损毁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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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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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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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下,或非定额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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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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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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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或非定额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上10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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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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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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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发票金额在2万元以上,或非定额发票数量在100份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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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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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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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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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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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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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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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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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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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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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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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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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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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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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金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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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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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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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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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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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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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代开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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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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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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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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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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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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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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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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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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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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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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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发票金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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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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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发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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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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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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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印制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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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一条: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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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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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下,或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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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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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或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上10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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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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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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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发票数量在100份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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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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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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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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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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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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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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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下,或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下的。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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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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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或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上50份以下,或者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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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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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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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发票数量在50份以上80份以下,或者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情节较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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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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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票金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或发票数量在80份以上100份以下,或者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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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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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发票数量在100份以上,或者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情节特别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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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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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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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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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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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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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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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下,或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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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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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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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或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上50份以下,或者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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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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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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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发票数量在51份以上80份以下,或者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情节较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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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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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或发票数量在80份以上100份以下,或者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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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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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票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发票数量在100份以上,或者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情节特别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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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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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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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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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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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下,或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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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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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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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或发票数量在10份以上5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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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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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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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发票数量在50份以上8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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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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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或发票数量在80份以上100份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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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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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发票数量在100份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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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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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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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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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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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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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在1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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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50%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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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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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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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50%以上70%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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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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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在5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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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70%以上1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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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反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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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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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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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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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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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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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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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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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逾期15日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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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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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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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逾期逾期15日以上90日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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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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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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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含逾期90日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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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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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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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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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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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配合税务机关采取措施追缴欠税或在责令限期缴纳期限届满30日内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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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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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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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缴纳期限届满30日内仍不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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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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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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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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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处不缴或少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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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反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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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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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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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
较轻违法
|
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机关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前主动补扣、补收税款的;或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检查,违法行为较轻,且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占应扣、应收税款30%以下的。
|
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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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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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配合税务机关检查,但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占应扣、应收税款30%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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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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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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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阻碍税务机关正常纳税检查的;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或五年内被税务机关发现实施两次以上同类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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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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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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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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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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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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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虚假计税依据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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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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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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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虚假计税依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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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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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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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虚假计税依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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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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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反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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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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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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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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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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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前主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或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检查,违法行为较轻,且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占应纳税款30%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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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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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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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配合税务机关检查,但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占应纳税款30%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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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6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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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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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阻碍税务机关正常纳税检查的;违法行为严重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或五年内被税务机关发现实施两次以上同类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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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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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反纳税担保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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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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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纳税担保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提供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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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纳税人、纳税担保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提供担保的,由税务机关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经营行为的,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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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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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经营行为,或者属于经营行为且担保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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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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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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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经营行为且担保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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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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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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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经营行为且担保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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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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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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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为纳税人、纳税担保人实施虚假纳税担保提供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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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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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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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虚假纳税担保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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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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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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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虚假纳税担保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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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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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反纳税担保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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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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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提供担保,造成应缴税款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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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提供担保,造成应缴税款损失的,由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处以未缴、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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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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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未缴、少缴税款在100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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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未缴、少缴税款5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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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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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未缴、少缴税款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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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未缴、少缴税款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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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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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未缴、少缴税款30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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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未缴、少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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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反税务检查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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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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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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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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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较轻,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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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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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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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逾期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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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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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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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及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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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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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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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依法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单位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有关单位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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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有关单位拒绝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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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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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较轻,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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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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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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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逾期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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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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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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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改正及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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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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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偷、逃、抗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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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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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帐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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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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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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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前主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或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检查,违法行为较轻,且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占同期应纳税款10%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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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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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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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配合税务机关检查,但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占同期应纳税款10%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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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6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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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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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阻碍税务机关正常纳税检查的;违法行为严重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或五年内被税务机关发现实施两次以上偷税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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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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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采取《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所列手段,不缴或
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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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
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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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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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机关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前主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或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检查,违法行为较轻,且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占应缴税额10%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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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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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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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配合税务机关检查,但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占应缴税额10%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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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6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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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偷、逃、抗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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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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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阻碍税务机关正常纳税检查的;违法行为严重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或五年内被税务机关发现实施两次以上同类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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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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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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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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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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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未造成税务人员及税务机关人身或财产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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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拒缴税款1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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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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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税务人员及税务机关人身或财产较轻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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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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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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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税务人员及税务机关人身或财产严重伤害,或者有严重恶劣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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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拒缴税款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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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骗取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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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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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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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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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在5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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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可以停止办理出口退税半年以上1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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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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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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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骗取税款1.5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可以停止办理出口退税1年以上1年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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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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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或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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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骗取税款2倍以上4倍以下罚款,可以停止办理出口退税1年半以上2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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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或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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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骗取税款2.5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可以停止办理出口退税2年以上3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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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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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者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者扣缴税款的决定,或者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造成税款流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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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者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者扣缴税款的决定,或者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造成税款流失的,由税务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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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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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纠正,或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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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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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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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纠正,且造成税款流失金额100万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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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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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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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纠正,且造成税款流失金额100万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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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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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其未缴、少缴税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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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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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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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税款在1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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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税款50%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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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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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税款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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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未缴、少缴税款50%以上70%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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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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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税款在5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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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未缴、少缴税款70%以上1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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