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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关于再次明确农网改造工程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4〕14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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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近来,部分盟市局反映如何对农网改造工程征收营业税的问题。经研究,重申如下:

一、农网改造工程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有关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不包括设备价值的规定,考虑到农网改造工程中设备所占比重较大,资金不足的情况,对农网改造工程征收营业税时允许扣除以下设备的价款:(1)变压器;(2)导线;(3)10KV以上断路器;(4)10KV以上隔离开关;(5)10KV以上互感器;(6)10KV以上避雷器;(7)电力电容;(8)电杆;(9)金具;(10)绝缘电器。以扣除设备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请各地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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