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排,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将统一启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2014年12月底开始进行新旧税收管理系统切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定于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7日期间,关闭所有业务系统,涉及核心征管、防伪税控等20余个子系统,暂停办理包括网上办税在内的所有涉税事项(网络发票开具除外)。2015年1月8日8:30起,正式启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全区国税系统所有办税场所开始受理纳税人各项业务,网上办税业务同时恢复。2015年1月份征期顺延至2015年1月23日。
请广大纳税人于2014年12月26日前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领购发票、代开发票等涉税业务。对于系统切换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纳税人理解。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