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6年 9月7日青海省国家税务局2016年度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