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总局决定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等6户企业集团2010-2014年度纳税情况开展全流程和分事项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以下简称风险管理工作)。为保证该6户企业集团在陕成员单位风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切实取得实效,由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以下简称省局)联合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客观评价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建立健全税务风险内部控制体系,提高税法遵从度;推动税务系统掌握集团企业及其所处行业生产经营特点、行业适用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和税收风险点;创新风险应对方式,重点关注和应对股权转让、跨境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交易事项,锻炼、培养一支专业队伍,发挥税收风险管理的堵漏增收作用;创新业务体系和管理方式,提升信息技术水平,完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制。
二、工作组织
本次工作组织方式借鉴近年做法,在税务总局总体指导下,由省局统筹,依托税务审计软件和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上下联动、横向互动、信息共享和优势互补,确保推送的工作任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确保组织工作“一盘棋”和“一体化”。
为加强对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领导,由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成立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谦英(省国税局副局长)
贡 献(省地税局副局长)
副组长:米晓东(省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处长)
雷 健(省地税局国际税务处处长)
成 员:张 琨(省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副处长)
毕红梅(省地税局国际税务处副处长)
陈 霄(省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干部)
张 鹏(省地税局国际税务处干部)
办公室设在省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处、省地税局国际税务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联合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各地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同步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落实各项工作内容,实现信息共享,交流互动。各市国税局、地税局及省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以下简称各局)应相应成立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省局负责本地区范围内的风险管理工作组织、团队组建和培训、人员集中办公等执行层面工作。各局及主管税务机关落实税务总局、省局推送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反馈工作结果,加强后续跟踪管理,形成全省联动、层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安排
风险管理工作分为信息收集、风险识别、风险自查、税务审计、反馈提高等5个阶段。具体工作方案由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各自另行下发。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信息收集阶段,2015年3月6日至3月31日;
风险识别阶段,2015年3月10日至4月30日;
风险自查阶段,2015年4月1日至5月31日;
税务审计阶段,2015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反馈提高阶段,201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局要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工作,配足配强业务人员,支持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抽调各单位、各部门业务骨干组建工作团队。要大力支持、充分保障工作团队的工作时间、工作经费、工作场所以及所需要的信息、技术支持。
(二)注重统筹协调。一是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领导下,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管理资源,形成风险管理工作一盘棋。二是加强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联合,在开展各项工作时充分协商、共享信息、形成工作合力,提高风险管理效能,减轻企业负担。
(三)健全内部控制。一是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内控机制,严格规范审计程序,探索建立风险识别、税务审计、集体审议、后续处理等环节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切实防范税务机关执法风险。二是提高内控机制建设信息化水平,以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平台和税务审计软件为依托,确保过程留痕、全程可控。三是高度重视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使用、保存、传送和删除企业信息。四是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切实落实税务总局关于规范进户执法的要求,恪守职业道德。
(四)坚持平衡治理。继续强化组织收入,充分利用风险管理工作契机,堵塞税收漏洞,降低税收流失率,把企业自查和税务机关查补的税款及滞纳金及时征缴入库。同步加强个性化服务,及时发现行业性、集团性税收问题,促进税法执行的统一性和税法适用的确定性,创新个性化服务产品,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可预期的税收政策环境。
省国税联系人:陈 霄 029-87695237
省地税联系人:张 鹏 029-87636313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