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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将橡胶等行业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及相关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标准的公告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公告2017年第1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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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对文中税务机关名称进修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经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财政厅研究,决定自2018年2月1日(税款申报期)起,将云南省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橡胶、茶叶、魔芋、松香等制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同时就原已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新增企业、新增产品的扣除标准进行明确。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上述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其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财税〔2012〕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文件的通知》(云财税〔2012〕71号)的规定执行。

二、上述从事茶叶、魔芋、松香制品的试点纳税人按照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从事橡胶制品的试点纳税人按照成本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上述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1%/(1+11%)

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

四、上述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其用于生产销售的货物税率为11%或17%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分别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一)用于生产销售的货物适用税率为11%的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1%/(1+11%)

(二)用于生产销售的货物适用税率为17%的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3%/(1+11%)

五、上述试点纳税人应自试点之日起,按照财税〔2012〕38号第九条规定将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对进项税转出形成应纳税款一次性缴纳入库有困难的,各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期限,将应转出进项税额分期转出,并对试点纳税人进项税转出情况进行监控管理。

六、上述试点纳税人投入产出法农产品核定扣除标准如下:

(一)茶叶制品农产品核定扣除标准

农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

单耗

鲜叶

干毛茶

4.6054

干毛茶

普洱熟茶

1.3000

干毛茶

精制茶(除普洱熟茶以外的其他成品茶)

1.1885

(二)松香制品农产品核定扣除标准

农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

单耗

松脂

松香

1.3723

(三)魔芋制品农产品核定扣除标准    

农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

单耗

鲜魔芋

干魔芋(片)

8.5000

干魔芋(片)

魔芋粉

1.2285

(四)除上述农产品核定扣除标准外,本款规定的农产品核定扣除标准仅适用于对应的该户纳税人:

企业名称

农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

单耗

云南贡润祥茶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干毛茶

茶膏

10.4837

云南唐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干毛茶

速溶红茶粉(A粉)

1.0200

干毛茶

速溶红茶粉(B粉)

2.1700

干毛茶

即溶普洱熟茶粉

24.9900

干毛茶

速溶普洱茶粉(茶褐素)

52.5100

云南天士力帝泊洱生物茶集团有限公司

干毛茶

帝泊洱茶珍

3.5800

普洱市齐福茶业有限公司

干毛茶

茶珍

5.8800

普洱青源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干毛茶

茶珍

5.9000

云南芒市三十六道水速溶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干毛茶

速溶茶粉

5.9024

大姚锦亿土特产有限公司

新鲜牛肝菌

冷冻牛肝菌

1.2100

大姚御春农食品有限公司

葛根粉

葛根茶

1.2560

(五)上述试点企业部分产品农产品核定扣除标准

农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

单耗

薏仁米

薏仁粉

1.1760

鲜木瓜

木瓜粉

7.1430

鲜葛根

葛根干(片)

1.8000

鲜葛根

葛根粉(颗粒)

2.7000

七、上述试点纳税人成本法农产品核定扣除标准(见附件1)

八、部分原已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新增企业、新增产品的扣除标准如下:

(一)本款规定的农产品核定扣除标准仅适用于对应的该户纳税人

企业名称

农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

单耗

德宏后谷咖啡有限公司芒市速溶咖啡粉分公司

不带壳咖啡生豆

易拉罐装咖啡

0.3000

云南养羊啦乳业有限公司

鲜羊奶

发酵羊乳

1.1214

调制羊乳粉

6.3000

脱盐羊乳清粉

5.6500

全脂羊奶粉

8.7150

干酪

9.1642

乳饼

7.5688

云南施普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螺旋藻粉

螺旋藻精粉

1.0150

云南新平南恩糖纸有限责任公司

桉木片

原纸

1.6460

竹片

0.3720

丽江胜利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麦麸

酒曲

0.8607

米糠

0.0965

云南汇智源食品有限公司

核桃仁

核桃乳

0.0291

(二)新增以下产品农产品核定扣除标准

农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

单耗

鲜姜

干姜片

6.0000

(三)调整干茧生产生丝农产品核定扣除标准:

农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

单耗

干茧

生丝

3.2000

本公告自2018年2月1日(申报期。税款申报期为2018年1月)起执行。《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及相关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公告》(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2014年第25号)第三条第四款“云南牟定三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鲜葛根生产葛根干片单耗2.0948、鲜葛根生产葛根粉单耗2.6327、鲜葛根生产方便葛根粉单耗2.9903、鲜葛根生产葛根颗粒单耗2.9963”废止;《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及相关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公告》(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2015年第9号)第三条第三款“干茧生产生丝单耗3.0000”废止。

特此公告。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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