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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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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2011年1月1日起,新版普通发票将全面启用,旧版发票停止使用,任何国税机关不得再向纳税人发售旧版发票,任何用票单位和个人不得填开旧版普通发票。纳税人所持有的未填开的旧版普通发票,在2011年2月28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缴销。

为确保纳税人在元旦期间能够正常使用发票,全省国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采取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措施,安排普通发票发售岗值班,保证发票供应。

为保证通用机打发票的正常开具,全省国税机关和技术支持单位安排专人值班,及时解决纳税人使用《普通发票网络服务系统》开具机打发票中存在的问题。

纳税人在发票供应和开具中遇到问题,可以及时拨打12366国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和投诉,拨打400-811-0006技术支持单位服务电话进行咨询或提供预约服务。

特此公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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