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和《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正常运行,确保受票方及时勾选和查验其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19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我省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纳税人离线开票时限最长设定不得超过3天(72小时)。
特此通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