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