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目录和税务行政处罚流程图的公告》的解读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日期:2018-06-15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税务总局决定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并于2014年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4〕16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4〕652号),对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提出了目标任务,作了具体的安排。
2015年2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号)。根据总局部署,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都于2015年发布公告,公布了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目录以及税务行政处罚流程图。2018年6月,按照国务院 “改革国地税征管体制”的要求,国、地税合并。合并后,为统一、明确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废止之前的规定,制定本公告。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号)。
三、本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公告主要内容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确认了账簿凭证管理类、纳税申报类、税务检查类等3大类共计8项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意见、处罚内容和处罚主体;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明确了一般程序处罚和简易程序处罚两类税务行政处罚流程图;三是规定原文件自新文件实行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