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对原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和原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附件
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备注
1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转租房屋收入不征房产税的通知
2008年6月23日
赣地税发〔2008〕95号
2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
2011年12月5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3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农产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2012年1月13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4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全省统一扣除标准的公告
2012年8月20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5号
5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公告
2014年9月24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2号
第二条、六条已失效废止
6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全省统一扣除标准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6年12月15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7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及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2017年4月28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8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部分香料产品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全省统一扣除标准的公告
2017年6月14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9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江西省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2018年3月30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适应机构改革后的征管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对原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和原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制定的现行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确认了继续执行的9件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公告公布具体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