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8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公告》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税务总局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要求,逐项规范保留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我局多次组织人员分批次对总局公布的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其中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清理完毕,按照总局要求,将20项由非行政许可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并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公告》予以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告》将保留的20项税务行政审批其他权利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和审批部门予以列明;同时,强调税务机关要依据国务院和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实施税务行政审批其他权利事项,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5﹞102号),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和服务效能。
三、《公告》的要求
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和办税大厅向社会公开本公告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不得在本公告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目录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行政审批;及时修改涉及取消事项的相关规定、表证单书和征管流程,明确事中事后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