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湖南有效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税务机构改革涉及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修订前适用性问题的通知


湘政发〔2018〕1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07-05
【字体: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精神,为确保我省国税地税合并后新成立税务机关的主体合法性和执法合法性,现就税务机构改革涉及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在修订前的适用问题明确如下:

现行省、市州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以及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前,其中涉及国税、地税机关的职责和工作,调整适用相关规定,由新的税务机关承担。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5日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