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于8月15日挂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五个派出机构。自2018年8月15日起,挂牌成立机构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统一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
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的“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指导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6号
邮编:530022
电话:0771-5869901
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主要职责:承担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南宁市、百色市、崇左市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40号
邮编:530028
电话:0771-5566625
三、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主要职责:承担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柳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167号五建大厦
邮编:545001
电话:0772-2082991
四、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主要职责:承担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桂林市、梧州市、贺州市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地址:桂林市高新区五里店路19号
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28862
五、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主要职责:承担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玉林市、贵港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地址:钦州市北部湾大道53号
邮编:535000
电话:0777-3693977
六、其他事项
自2018年8月15日起,原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南宁稽查局、柳州稽查局、桂林稽查局、梧州稽查局、玉林稽查局、钦州稽查局、百色稽查局、河池稽查局对纳税人实施但未结案的税务稽查工作,由上述新设稽查机构对口承接、延续办理。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