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5-02-09
【字体: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同时废止。

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2月9日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