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于2018年8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于2018年8月15日挂牌,承继原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强街道长春大街358号;邮编:130042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518号;邮编:130021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纳税服务监督投诉举报电话:80500603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纳税服务咨询电话:80500610
二、纳税人已在原国税、地税机关采集的实名办税信息,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继续有效。未采集实名办税信息的纳税人,到新税务机构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应采集实名办税信息。
纳税人与原国税、地税机关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委托缴税三方协议,在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继续有效。
三、原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原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已统一整合,纳税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网站(http://www.jl-n-tax.gov.cn),通过“办税平台”模块进入网上税务局,可实现涉税业务“一网通办”。原国税、地税网上办税平台使用的UKEY、金税盘、税控盘等办税介质(及密码)均可继续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