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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内蒙古明华能源物流有限公司储煤棚房产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内税函〔2018〕8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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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你局《关于内蒙古明华能源物流有限公司储煤棚房产税有关问题的请示》(包地税发〔2018〕65号)收悉。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批复如下:

内蒙古明华能源物流有限公司为了减少煤尘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前期防风抑尘网的基础上,增加钢结构环保防尘网罩,形成独立罩棚体系。根据房管部门的相关证明,该储煤棚属于网状环保构筑物。因此,该储煤棚不属于应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特此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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