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决策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以下称云南省税务局)。为了保障单位、个人依法检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权利,维护检举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将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需要向省级税务机关检举的,可以采用书信、来访、电话、互联网等形式,向云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检举。
二、云南省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
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156号,邮政编码:650031。
三、受理部门及举报电话
受理部门:云南省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871—63619110
四、网络检举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网站/我要维权/税收违法行为举报。(http//:www.yn-n-tax.gov.cn)
五、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0871-12366纳税服务热线统一接收税收违法行为电话方式的检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