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负责管辖企业的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等征收管理;负责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负责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承担相关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日常征收服务事项等。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7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设置3个办税服务厅:
主办公区办税服务厅,负责管辖企业的日常征收服务事项,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78-8号。办公电话:0411-82332547。
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税服务厅,负责市内四区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土地出(转)让所涉及各项税收的征收服务事项,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街88号。办公电话:0411-82332415。
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负责各项同城通办业务的办理,以及大连市内四区商品房交易的税收征收服务事项,办公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办公电话:0411-6585014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