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条款修改。公告正文机构名称、附件《大连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第二条修改。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税发〔2012〕65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大连市税收执法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制定了《大连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