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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稽查局挂牌成立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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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稽查局已正式挂牌成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稽查局承继原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原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

二、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稽查局正式挂牌后,原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原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稽查局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三、新税务稽查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原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制发的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四、涉税违法行为检举方式。单位和个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可采用书信、网络、电话、来访等方式。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路62号,邮政编码:350003;举报电话:0591-12366、0591-87856324;网络举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门户网站。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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