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的请示》(武地税发〔2009〕21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业务问题的补充规定》〔(85)财税字第143号〕及《河北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省政府(85)冀政78号〕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应按行政区划依据纳税人所在地确定。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武安市磁山镇洛阳村北,属磁山镇行政区划范围,因此应按5%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经研究,废止《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问答》〔(85)冀税二字第14号〕第六条“镇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制镇不包括镇辖村”的规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