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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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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文中税务机关名称修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为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办税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4〕2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50号)的要求,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对文书报表进行了清理,现将取消的38个涉税文书报表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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