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文中税务机关名称修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为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办税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4〕2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50号)的要求,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对文书报表进行了清理,现将取消的38个涉税文书报表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