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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取消部分出口退(免)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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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精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4〕155号)规定,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开展了出口退(免)税文书报表清理规范工作,决定取消《出口业务基本情况表》和《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两个出口退(免)税文书报表,现将取消的出口退(免)税文书报表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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