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湖北有效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文书式样》的通知


鄂地税发〔2017〕5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7-08-09
【字体:

注释:文中税务机关名称修订,附件中的文书标题“    地方税务局”改为“      税务局”,文书字轨号“地税”改为“税”。参见:《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工作,方便缴费人履行缴费义务,提高税务机关服务质量和征管效率,根据《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鄂财法规〔2017〕11号)等文件规定,省局制定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文书式样》。现将文书式样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工作中涉及的检查类文书,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文书式样〉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8号)中的检查类文书。

特此通知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2017 年 8 月 9 日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