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6〕278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对近年来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废止、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