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公告》的解读
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公告》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全省开始推行实名办税制度,纳税人前来办理涉税业务时须进行实名办税。
一.什么是实名办税?
答:实名办税是指税务机关在办税人员身份明确的情况下受理纳税人涉税事项,包括实名认证和实名验证。
二.为什么要施行实名办税?
答:实名办税的施行将进一步明晰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厘清双方责任,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利于更好地防范企业涉税风险,有利于税务机关更加准确地提供税收优质服务和更加精确地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有利于在全社会建立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
三.什么时候开始全面推行实名办税业务?
答:实名办税的推行,分两阶段进行。2017年10月1日-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以下五种类型的纳税人,以及纳税人在办理业务率先实行实名办税。
(一)过渡期须实名办税的五种类型纳税人:
1.2017年10月1日后设立登记的;
2.被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的纳税人;
3.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纳税人;
4.出口退(免)税企业管理类别被确定为四类的纳税人;
5.税务机关确定的需要监控的风险企业。
(二)过渡期内须实名办税的三类业务:
1.税务登记设立、变更、注销的;
2.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税(费)种认定;
3.发票种类、限额核定与调整,发票领用、缴销等发票类业务的;
过渡期结束后,2018年1月1日起,依纳税人发起的全部涉税业务都须实名办税。
四.需要进行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的纳税人有哪些?
答:在全省范围内设立登记的纳税人,均需要进行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
五.需要进行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的人员有哪些?
答:需要进行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的人员是指纳税人的办税人员,办税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和聘任的办税员、购票人员以及税务代理人。
六.需要进行采集的身份信息有哪些?
答:身份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影印件、移动电话号码、人像信息等。以下在有效期内的证件为有效身份证件:
(一)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外国公民护照。
七.到国税机关现场采集身份信息,须带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前来现场采集身份信息的,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一)办税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
八.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录入实名办税人员身份信息?
答:身份信息采集方式有以下两类:
(一)现场采集;
(二)互联网采集
所有纳税人均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现场采集。纳税信用等级为A、B类纳税人以及相同法人的新办纳税人,可以在互联网上实名采集,互联网实名采集的具体适用范围省级国税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并在网站上公布。互联网采集的功能尚处于测试优化阶段,10月1日后会试点开放。
九.现场采集身份信息是指什么地方?
答:现场采集身份信息中的“现场”,是指主管税务机关。需进行现场采集身份信息的纳税人需要携带所需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现场采集。
十. 身份信息采集后,如果办税人员的信息发生了变更,该怎么办理?
答: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后,若已采集的纳税人办税人员信息发生变动,则需要进行实名信息重新采集或变更,信息变更须携带有关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现场变更。
十一.现场采集身份信息是否需要本人前往?
答:是的,需要进行现场采集的人员,需要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亲自前来往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身份信息采集。
十二.已经完成了身份采集后,怎样进行实名办税?
答:已经完成了身份信息采集的办税人员在办理实名办税涉税事项时,需由办税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验证通过后方可办理。
十三.完成实名验证后,还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吗?
答:已经完成了实名验证的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事项时,可以免于提供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