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上海有效

北京市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改变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京税三字〔1990〕34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0-05-17
【字体:

 (通知略)

对1990年7月1日以前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仍应按原计税依据、税率计征印花税。


附件:国家税务局关于改变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办法的通知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