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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关于部分润滑油产品是否应征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新国税办〔2009〕71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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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国家税务局 :

你局《关于润滑油应税产品确定问题的请示》(新克国税发〔2009〕100号)收悉,经研究,你局请示所反映的齿轮油、冷冻机油、仪表油等产品,其生产所耗用原料,产品性能、发挥的作用均与润滑油税目注释相符,属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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