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12-1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成本,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不断优化清单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在前期已公告清单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发布)基础上重新梳理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