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决定全文废止一批税收规范性文件,现将《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18年12月27日
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亏损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9年6月5日
冀地税发〔2009〕31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
2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2010年6月30日
冀地税发〔2010〕29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
3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餐饮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冀地税发〔2010〕30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证明事项开展了集中清理。按照清理标准,取消了要求行政相对人在办税中提供的证明材料。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相关规定,对清理结果涉及的需要全文废止的3件税收规范性文件予以全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