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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棉花初加工等行业纳入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的通知


晋财税〔2015〕2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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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规定, 现将我省棉花初加工等行业扩大试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对我省从事批发、零售农产品和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皮棉、棉纺织行业产品、谷物磨制类产品、生物电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的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及《山西省棉花初加工等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表》(见附件1)的规定执行。

批发、零售的农产品范围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执行;

纳入试点的纳税人行业代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的代码小类确定:1711棉纺纱加工 1712棉织造加工 1721 毛条和毛纱线加工 1722 毛织造加工 1731麻纤维纺前加工和纺纱 1732 麻织造加工 1741 缫丝加工 1742 绢纺和丝织加工;0513 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棉花加工收购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1310谷物磨制 ; 4419其它电力生产(生物发电)

未按行业登记但实际从事上述行业生产的纳税人也属于试点范围。

二、试点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的扣除标准核定采取备案制。试点纳税人应在试行农产品核定扣除办法的首次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当月,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除标准备案手续,报送《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

三、试点纳税人应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晋财税〔2012〕2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2年第35号)等有关规定申报纳税。

四、纳税人试点之日起,要按照有关规定将期初库存农产品、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实计算并一次性转出。进项税额较大一次性转出有困难的,可以选择在2016年6月30日前将进项税额应转出额平均分期转出。纳税人试点的首月申报期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转出情况,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应对试点纳税人进项税转出情况进行审核、统计和监控。

五、试点纳税人生产棉纱(或麻沙)过程中添加非农产品原料进行混纺的,应根据混纺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皮棉(大麻或亚麻)耗用比例,计算当期混纺产品销售数量中所含纯棉纱(或纯麻沙)的销售数量,再根据本“通知”规定的农产品单耗数量计算当期可抵扣的皮棉(大麻或亚麻)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某混纺产品皮棉(大麻或亚麻)耗用比例=该混纺产品生产过程中耗用皮棉(大麻或亚麻)数量÷耗用原材料总数量×100%

当期某混纺产品销售数量中所含纯棉纱(或纯麻沙)的销售数量=该混纺产品当期销售数量×该混纺产品皮棉(大麻或亚麻)耗用比例

当期可抵扣的皮棉(大麻或亚麻)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混纺产品销售数量中所含纯棉纱(或纯麻沙)的销售数量×规定的农产品单耗数量×皮棉(大麻或亚麻)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六、试点纳税人利用自产或委托加工的棉纱(或麻沙)进一步加工其他产品的,应根据当期销售的其他产品中自产或委托加工棉纱(或麻沙)的耗用比例,计算当期销售的其他产品中不同棉纱(或麻沙)的耗用数量,再根据不同棉纱(或麻沙)对应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计算方法,计算当期销售其他产品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七、面粉、豆粉等已按主产品核定了农产品进项税扣除标准,伴生的副产品销售不得重复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麸皮作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时,计算公式:

当期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额=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麸皮平均产出率

八、各级财政和国税部门要做好对试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辅导,以及新旧政策的衔接,主管税务机关应将核定扣除标准告知试点纳税人,并通过办税服务厅、网站等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告。

九、试点纳税人自试点之日起一律不得再领购有抵扣联的普通(收购)发票,其未使用完的上述普通(收购)发票应按规定全部缴销。

附件:

1.山西省棉花初加工等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表

2.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备案登记表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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