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山西

山西省税务局
关于印发《一九九四年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告)制度》的通知


晋税计发〔1993〕5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3-12-27
【字体:

各行署、市、县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一九九四年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抱表(告)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安排布置,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执行。由于明年要实施新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以及新税制的出台,一九九由年报表(告)制度变动比较大,现就主要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一、税收帐薄

为了加强出口产品税收票证、税源的管理,增设“出口产品税收票证、税源情况登记簿”。

为了满足增加的《企业所得税统计年报表3编报要求,增设企业所得税统计台帐,并按报表项目顺序设置帐页。

二、税收计划报表

一九九四年税收计划报表共九种。其中:增设了《各县(区)工商税收计划完成情况月报表》,取消了《各项收入欠缴情况季报表》。各种报表的项目设置基本是依照各行业会计制度和新税制的税种编排的。各种报表均适应于各级国税局和地方局,各级国税局和地方局在编报中应按期分别向省、国税局和省地方局上报。

三、税收会计、统计报表

1、一九九四年税收会统报表共二十五种,其中:月报十三种,年报十二种。会计报表,根据新的预算科目对其税种项目做了统一调整。统计报表,根据《经济类型划分暂行规定》以及新的税目税率和行业分类标准对其纵向、横向项目分别做了调整。

2、一九九四年的预算科目中,已将旧的税种科目全部取消。清缴以前年度税收的内容应全部反映在新的税种科目之中,有关适用科目、级次及缴库办法等具体内容参见晋税计发(1993)第55号文(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有关预算管理、税款征收及收入对帐等具体问题的通知)。请各地在编制一九九四年入库(上解)月报表时,着重把握适用科目和级次两个问题。

3、为适应分税制的需要,明年将组建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一九九四年一月起业务先行分开运行。国税局和地方局均按本制度规定编制会统报表,反映各自征收范围内各项税收和收入的核算内容。各级地方局编制报表时,要同时抄报同级国税局。一九九四年地、市国税局向省国税局报送两套报表:一套是地、市国税局本局报表;一套是地、市国税局和地方局汇总表,综合反映地、市国税局和地方局各项税收和收入的征收情况。机构彻底分开之前,地、市税务局还要向省局报送地方局报表。

4、明年报表体系中,取消了《用税收旧还贷款统计表》、《代征代扣、集贸市场税收分成表》、《集体企业所得税统计表》、《奖金税、工资调节税统计表))和《出口退税明细月报表》。《集体、私营税企业所得税分项目统计表》并入新增设的《企业所得税统计表》。月报文件名中,《统计总表》改为YB03,以下其它各表顺序改变。《统计总表》中,  “合计”:下加“一、工商税收合计”,“18、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下加“二、企业所得”,参数文件相应改为120、21、1、12(N,10)。

《农村税收表》中,纵向项目改为:“合计、一、工商税收合计、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房产税、屠宰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其它各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共十七个项目,参数文件相应改为70、17、1、7(N,10)。

《减免税表》表号改为“晋税会09表”,《企业所得税入库表》表号改为“晋税会10表”,《两金入库表》表号改为“晋税会11表”。

《欠缴款项明细表》在保留原表式基础上,增加了一张附表,以反映欠税余额年50万元以上企业的欠税情况。附表的合计为主表合计的其中数。

5、明年各地编制会统报表时,一方面要根据分税制和税制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条例细则对各种报表进行政策性审核,另一方面要以《资金平衡表》和《统计总表》为主体进行表间关系审核。省局将另行印发《税收会计、统计报表指标口径解释》,以供各地编制会统报表时参照执行。

四、税收票证报表

原有票证报表种类不变,在《税收票证用存季报表》中增加“税收缴款书”一项目,取消“建筑税专用缴款书”一项目。

五、一九九四年各种月报报送时间为:县(区)局月后五日内、地市局月后十三日内,通讯时间(地、市局)为月后十二日、十三日;年报报送时间为:县(区)局年后二十日内,地市局年后二十日内。各地、市税务局远程通讯数据文件代码亦做了调整。

六、各地、市税务局向省局报送的各种报表一律以千元为单位。

附件:

1、地市通讯代码明纲表(略)

2、一九九四年税收会统票月、季报参数表(略)

3、《一九九四年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告)制度》(另发)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