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市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税制改革宣传材料转发给你们,请照此做好税制改革的宣传工作,确保税制改革顺利实施。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制改革宣传材料的函(略)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