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市、县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35号《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