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市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各种性质的价外收入都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各种性质的价外收入都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批复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