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市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更正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更正通知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