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市、县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4〕7号文件规定,为了简化税制,推进分税制改革,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经报请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停止征收筵席税,从文到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