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233号《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缴纳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在我省的紧密层企业为:中国东方电站成套设备公司山西分公司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缴纳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