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市、县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分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痱子粉、爽身粉不征消费税问题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痱子粉、爽身粉不征消费税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