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60号《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1、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应按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输货票注明的运费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2、对纳税人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输货票,凡需要计算进项税额的必须填写规范,不得漏项。凡填写不规范或有漏项的,如没有起运地点,所运货物重量、单价、运费、装卸费等其他杂费混合填写的等等,均不得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扣除。
3、对纳税人购进货物,而以“运输费用”支付的,一律不得计算进项税额。
4、对纳税人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以及用于非应税项目发生的运输费用,不得计算进项税额。若已将这部分运输费用计算了进项税额的应予以剔除。计算公式为:
准予以运费计算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运费计算的进项税额×(当期用于生产应税货物或销售应税货物金额/当期购进或销售货物的金额)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1994年10月18日 财税字〔1994〕0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经研究,现对几个增值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4年5月1日以后销售应税货物而支付的运输费用,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不并入销售额的代垫运费以外,可按〔1994〕财税字第012号《关于运输费用和废旧物资准予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中有关规定,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纳税人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所发生的运输费用,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二、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包括上肢矫型器、下肢矫型器、脊椎侧弯矫型器),免征增值税。
三、对国家定点企业(名单见附件)生产和经销单位经销的专供少数民族饮用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边销茶,是指以黑茶、红茶末、老青菜、绿茶经蒸制、加压、发酵、压制成不同形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四、对农业产品收购单位在收购价格之外按规定缴纳的农业特产税,准予并入农业产品的买价,计算进项税额扣除。
五、铁路工附业单位,凡是向其所在铁路局内部其他单位提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1995年底前暂免征收增值税;向其所在铁路局以外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上款所称铁路工附业,是指直接为铁路运输生产服务的工业性和非工业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工业性生产和加工修理修配、材料供应、生活供应等。
六、农用水泵、农用柴油机按农机产品依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农用水泵是指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水泵,包括农村水井用泵、农田作业面潜水泵、农用轻便离心泵、与喷灌机配套的喷灌自吸泵。其他水泵不属于农机产品征税范围。
农村柴油机是指主要配套于农田拖拉机、田间作业机具、农副产品加工机械以及排灌机械,以柴油为燃料,油缸数在3缸以下(含3缸)的往复式内燃动力机械。4缸以上(含4缸)柴油机不属于农机产品征税范围。
七、本通知除第一条外,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