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240号《关于集体金融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金融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