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2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九日